来电显示:我是一家汽车公司的保安,公司要求我们过年加班,从初一到初七看管公司的财物。但是公司的领导表示,只能给我们3天的加班工资,而且没有达到3倍的标准。请问,春节加班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呢?李先生
附记:记者咨询了长沙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律师。
春节7天长假当中,大年初一(18日)、初二(19日)、初三(20日)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且不得以安排补休为名不发加班费。接下来的4天为一般休息日,企业在安排加班时,首先要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实在无法安排补休,可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另外,实行小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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