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廉俭四项规定
避免各种影响公正执法的活动
法制网北京2月16日讯记者孙春英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公安部党委制定并印发了《公安机关提倡廉俭改进作风四项规定》。公安部党委强调,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内部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这四项规定是: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吃请;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钱物;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领导下基层时由当地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到机场车站码头及辖区交界迎送、违反规定用警车开道和层层陪同。
公安部党委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违反规定问题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用自觉遵守规定的行动,努力过一个清廉节俭的春节,以此推动良好警风的形成。(责任编辑: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