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岚
本报郑州讯昨天,几名读者向本报反映,有些出租车司机利用春节期间私自提高起步价,将原来的6元提高到8元或10元不等。
昨天上午,市民朱先生找到记者,称其在新密市北环路乘上了一辆出租车,行至新密市公安局路口下车时,司机向其索要了10元钱,但计价器显示的却是6元。
随后,记者又接到读者钱先生的电话,他前天晚上8时从郑州市嵩山路打的要到农业路。一上车,司机就告诉他起步价是10元钱,他提出疑问,被司机撵下了车,说春节期间出租车费涨几元钱是应该的。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说,节日期间,出租车不允许私自涨价,乘客如果发现司机有随意提高价格的行为,可以向客运管理处举报。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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