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2月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有关部门紧急部署,加强监管,并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地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农业部日前派出9个督查组,赴北京、河北、河南、海南等省市,督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商务部派出10个检查组,赴北京等10个省区市,检查春节市场食品供应、食品安全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卫生部组织各地对节日期间易发生中毒的熟肉制品、猪油、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等加强监测,对提供“年夜饭”的餐馆和庙会、游园活动重点监管。工商总局对节日消费量大的粮、肉、蔬菜、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开展节前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了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委全面安排各项整治工作。商务部近期加强生猪屠宰、酒类等管理。卫生部要求各地将监管重点放在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上。工商总局要求打击制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完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质检总局部署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在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加大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
针对当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部署进行专项整治。各部门还部署各地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沉着应对,合理处置,防止事态蔓延,稳定群众心理,正确引导舆论。
对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积极侦查,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监察部要求加强对案件查处的督促和指导,对违反法律法规、拒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16日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切实规范市场促销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指出,规范促销行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贯彻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促进市场繁荣与规范促销并举。采取切实措施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消费者买得明白、买得放心、买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