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王昆火)日前,经晋江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从今年元月1日起由月人均230元调整为250元,人均月补助提高到95元左右。
晋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几年来,晋江市低保制度日臻完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增长,初步建立起符合晋江市实际的新型城乡低保体系。
据介绍,此次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不是简单地为每位低保对象平均增加保障金,而应根据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调整保障金。因此,此次提高补助水平要重点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及单亲家庭),给予更多的倾斜,提高低保救助的科学性。
据了解,目前晋江市已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人口是2173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补差标准月人均84元。
从晋江全市的情况看,各地保障比例不平衡,其中较高的有紫帽镇4.6%,英林镇3.8%,较低的有梅岭街道0.9%,磁灶镇1.2%;补助水平有高有低,其中青阳街道为月人均107.2元,紫帽为月人均62.8元。为此,晋江市民政部门要求各镇(街道)要通过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合理平衡、调整保障比例、控制保障面,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同时注意保持各村(社区)之间的平衡,不得优亲厚亲,统一标准、平均分配,避免出现相互攀比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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