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55 东北新闻网新华网(记者曹霁阳)今年春季开学时,黑龙江省将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届时,这个省将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介绍,“一费制”实施以来,黑龙江省直7个厅局进行了两次“一费制”和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大检查,有效地规范了收费管理。
免收学杂费后,决不允许出现先收后退现象;新机制实施后,除国家和省规定允许教科书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寄宿生住宿费(自200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取消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和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伙食费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原省定“一费制”规定的借读费、班费、文体活动费、热饭费、自行车看管费、饮水费、毕业年级补课和单元练习测试卷、课后看护费、特教学校学生康复训练费等费用一律取消,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体检和保险等社会服务行为收费,不属于教育收费项目,学校不能代收,可由有关部门向自愿参加的学生直接收取,但不得强制。取消服务和代收费项目后,一些必要的合理开支纳入公用经费给予保证。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将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学校收费办班、补课。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教学内容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中,教师为学生补课,不许收费,可计入教师工作量。
坚决制止摊派和搭车收费现象。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摊派或强制征订报刊、杂志等现象。学校遇有类似现象,可及时举报。
张永洲表示,对于黑龙江各地和学校出现的乱收费问题,将严肃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新华网)[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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