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
对于名人富人超生,舆论多有讨伐,相关部门倒保持了冷静,强调的唯一的严惩手段,似乎仅仅是征收“社会抚养费”。该费的征收依据是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不少地方陆续拟订或正在拟订具体的社会抚养费标准。
为什么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权威的解释是,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国家和社会对每个公民从日常生活到上学、就业、医疗、住房和交通等都要给予关心和帮助,需要花费不少的财力和物力。违反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肯定要使国家和社会增加负担,所以就得额外缴纳一笔费用。
似乎颇有点道理。人天然地生活于社会中,需要借助种种社会性公共品,比如社会组织、惯例、习俗生活,需要在与他人的合作、交换中维持自己的生存、改善自己的境遇。所以,一个人总是从社会中受益了。但显然,“社会”跟政府是两回事。让人疑惑的是,社会抚养费没有交给社会,却交给了政府。
另一方面,一个人固然欠社会的,但反过来说同样正确:社会也欠每个人。社会不过就是社会中的家庭、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给人的一切好处其实都是社会造出的。所以,人人都是社会的资源,家庭、个人不是社会的负担。
亚当·斯密早就对这一点给予过论证,国富论《序论》第一句话是:“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这里所说的“国民”就是由家庭、个人按照特定的关系构成的。所以,简单说来,任何时代,养活民众的向来都是民众自己,而不是“社会”,当然更不是政府。相反,政府官员反倒是由民众养活的。既然如此,一个家庭多了一个孩子,为什么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然,有些人会说:多一个人,社会上就多一张嘴,学校就需要多加一个座位,公交车也得大一点等等,而这些都是要花钱的。确实,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部门人口的全部必需品都由政府配给。至少从表面上看,人们得靠政府抚养,尽管实际上,这些财富同样是民众自己创造出来的。
到了今天,连个表面也没有了。市场化已有相当大进展,大多数人都不依赖政府的配给生活,每个家庭在市场中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全家,何需他人抚养?今天,各种公共品供应也已经市场化或半市场化,人们自己付钱购买。上学、就业、医疗、住房和交通,无不如此。所以,所谓一个人,多一张嘴,但这张嘴并不是吃“社会”,而是吃老爸老妈。而从经济学角度看,消费者越多,供应该服务的企业就越多,这将会刺激竞争;或者相关企业规模会越大,这将会带来规模经济。其结果都是人均服务成本下降,“多”出来的人反而可以给其他人带来好处。
确实,有一些公共品是由政府免费供应的,或者个人购买的某些服务中含有政府的补贴,有人可能说,这样,多一个人就给“社会”增加了一份负担。问题是,这个人未来将会创造出财富,其中有一部分也会通过政府的再分配被他人享用。这些财富完全可以弥补政府现在额外为他支付的补贴。这里,他与当下财富创造者的代际契约与法定出生者并无不同。
人们可能又会说,国家的资源总归是有限的,超生出来的人会摊薄法定出生者的人均资源占用量。这种说法也是城市限制外来人口的常用借口。然而,这个世上最重要的资源是人本身,而不是石油、煤炭,也不是水和空气。石油在人们不具备使用它的知识之前,根本不是资源。甚至水也是人创造出来的,知识让缺水的以色列成为蔬菜出口国,沙特人也从来都有水可喝。所以,资源是知识创造出来的,也因此资源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
而人口越多,分工越细,知识创新的可能性就越高,人们“创造”的资源也就越多。其结果是人均占有资源数量将会提高,其直观的表现就是,各种资源价格呈现出平缓下跌的长期趋势。这也正是近代以来的事实。全球人均实际收入在快速增长也说明了这一点,尽管过去半个多世纪出现了所谓“人口爆炸”,爆炸的结果反而是人们更富裕了。这是深受罗马俱乐部思维方式影响者所不能理解的事实。
因此,人——不管他是怎么生出来的——从来都不是负担,因为,人从来不是靠自然资源生存的,人也不是靠社会,更不是靠政府来养活的。人是自我生存的,这就是人的尊严所在。
作者系北京独立学者
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