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温哥华二月二十二日电题:高山会不会成为赖昌星第二?
作者 吕振亚 黄运荣
自从加拿大官方公开曝光对隐身温哥华长达二年之久的中国外逃巨贪高山采取拘留措施后,三四天来此间英文华文媒体关注的焦点近乎一致,那就是高山会不会成为赖昌星第二?加拿大会不会成了庇护中国贪官的“天堂”?
被中国指控涉及诈骗数额达十亿元的前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上周五(十六日)刚被加移民当局和皇家骑警以提供虚假移民申请资料为由拘捕,但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相关聆讯中,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泰斯莱作出裁决,暂时有条件释放高山,并决定三月六日就是否取消高山一家移民资格进行聆讯,以确定高山一家移民加国取得永久居民资格是否合法。
舆论认为,移民资格聆讯将是高山最终会否被遣返回中国受审的重要一环。但此间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分析了高山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可能带来的问题。
首先,对不少人质疑加拿大会否成为庇护中国贪官的“天堂”?加拿大移民律师公会专业会员钱路律师认为,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和社会舆论都是明确反对这一观点的。他分析说,早在十多年前,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在审理一宗涉及美国的案件时就曾作过明确的表述:加拿大不是任何犯罪分子的天堂。
钱路律师表示,在加拿大司法界,这个立场是非常清晰的,就是不愿意加拿大成为其它国家和地区经济罪犯的庇护所。不过,钱律师承认,加拿大表面公正、事实不公正的案件也是举不胜举的。
高山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可能会拖多久?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泰斯莱今天在庭上表示,即使是马上展开遣返程序,从今天到送走高山也得耗上十八个月时间。
一直关注赖昌星案的温哥华著名华人移民律师王仁铎认为,三月六日的聆讯,加移民部将会指控高山在移民申请时有误导成份,裁判官推翻这种指控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加拿大皇家骑警提供的证词,高山自一九九一年开始即在中国银行工作,但在移民申请表上没有填写在中国银行的工作经历。对此,钱路律师表示,《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如果有人在申请移民时对自己数据的不准确陈述误导移民官作出决定,移民部可以吊销其移民资格。
王仁铎同时分析说,即使加移民部对高山一家的指控成立,他们仍可向移民暨难民局下属的移民上诉部门上诉;若被驳回,还能继续到联邦法院进行上诉,上诉失败后需进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这个过程不会太快,估计需时五年。
高山案连日来还牵动了加拿大华社的注意力。中国大专院校校友会会长庞永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先前有赖昌星案缠讼多年迄今仍未遣返,现在又发生像高山这类涉嫌卷款贪污者企图滞留,这些人都想钻移民法规漏洞,逃避中国司法制裁。她认为,加国移民法规让有心人利用加拿大做为避罪的天堂,希望有关当局不要将此案又沦为政治化的“皮球”。
温哥华知名时事评论员丁果认为,中国贪官高山不应成为另一个赖昌星。他说,中加虽然还没有引渡协议,但加政府要有魄力与北京进行协商,早日把高山引渡回去,接受法律制裁。这样做,既符合国际原则,也会受到中国人民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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