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携巨款从中国外逃到加拿大的高山当地时间22日上午在温哥华接受拘留聆讯。
本报综合报道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泰斯莱22日宣布,有关是否取消中国外逃加拿大贪官高山一家移民资格的聆讯(详见本报昨日A05版报道)将于3月6日举行。这位裁判官同时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已被拘留一周的高山。
22日对高山的拘留聆讯是20日聆讯的继续,仍在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移民暨难民局办公楼举行。高山身着囚裤出庭,通过中文翻译接受裁判官泰斯莱的裁决阐述,并在裁决书上签字。
加移民部代表哈奇和高山的个人顾问任立三出席聆讯。
泰斯莱说,根据加移民当局提供的资料显示,高山2004年10月1日登陆加拿大成为加永久居民,过后又回到中国;2004年12月30日再次入境并一直居住在温哥华。2007年2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联同皇家骑警罪案防治组以高山在移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为由将其拘捕。
泰斯莱说,加移民当局提供的资料包括高山在中国涉及的诈骗行为、中国签发的通缉令和加拿大皇家骑警调查证词。其中,皇家骑警证词认为,高山从1991年开始即在中国银行工作,离开中国前是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主任。中国有关部门指控高山伪造银行印章,与人串谋诈骗企业公款,涉及款项超过1亿加元。但皇家骑警至今未找到这些款项的下落,高山本人的名字也没有在加拿大的任何银行账号或其他公共事业账单上登记或出现过。
泰斯莱在阐述相关事实后作出裁决,决定有条件释放高山。这些条件包括,以房产抵押30万加元作为经济担保、现居住地不能随便改动、每周二需到移民局办公楼报到一次、释放前要交出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
加拿大舆论分析认为,3月6日对高山一家移民资格的聆讯,将是高山最终会否被遣返回中国受审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