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2月25日电(记者傅丕毅、胡作华)浙江省永嘉县沙头镇上浮林村的村民金学虎最近心情不错,因为在前不久,他家因电线老化起火烧毁了一间36平方米的住房,但是只隔了3天,保险公司就迅速支付了理赔款。
2006年年底,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这项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能力为目标,以“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为原则的工程,探索出了一种在自然灾害高发区域构建“政府+市场”的新型农村救灾机制。
据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截至目前,浙江共有757.08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达71.65%,其中,有57个县(市、区)的参保率达80%以上。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是全国自然灾害多发的区域之一,每年台风等灾害威胁很大。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猛进说,过去政府直接拨钱的救灾模式存在一些弊端,首先是速度太慢,救济金经过层层划拨,发到灾民手里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二是虚报冒领太多,存在少损失多赔偿、重损失轻赔偿的现象,有些重灾户的实际困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有些救灾资金在下拨过程中因缺乏透明度而被挪用。
浙江省正在实施的“政府+市场”的新型农村救灾机制,可有效地避免传统救灾机制存在的缺陷。由专业的市场化机构——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负责救灾资金的赔付工作,不仅提高了农户受灾勘损定损的科学性,而且还保证了救灾资金定向使用,增加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保险公司与受灾农户达成有关赔偿金额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赔款。
按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规定,浙江省按照风险系数将全省划分为一类、二类两个风险区域。一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为15元,其中农户交5元,省财政补助4元,市、县财政补助6元;二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3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县财政补助4元。在赔付时,每户农户住房最高赔付为1.8万元,其中每间最高3600元。
章猛进说:“浙江省各级财政每年要为此承担约9835万元的资金补贴,这意味着浙江省的公共财政安排继续向农村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