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生寄宿费09年取消
从2009年春季开始,我省农村中小学寄宿生就可以不用再交住宿费了。这是记者从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转发的有关文件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根据全国保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2008年各地寄宿生住宿费可按现行标准收取,但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
按照规定,现在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原“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费用外,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另外,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 记者 齐榕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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