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5日讯(记者陈成智)中小学开学在即,报名时可能遭遇的各种烦心事,成为一些家长的担忧。不过,今年这种担忧可能将少很多。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教育局了解到,海口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今年春季中小学开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借读生费(属借读的学生才交)城市初中为500元/学期·生、城市小学为300元/学期·生,住宿费根据不同情况收费不同。
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全部免除课本费、信息费,不允许先收后退;对在校就读的农村小学及农村初级中学学生免除作业本费;对在城市就读的中小学生作业本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城市初中作业本费为15元/学期·生,城市小学作业本费为10元/学期·生。
通知强调,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书,高中和城市中小学校根据省教科所提供的目录推荐给学生和家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订,学校要做好征订的指导工作,并凭学生家长签名反馈单集中向市新华书店征订。禁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征订教辅书。
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体检费(一年一次)、保险费(一年一次)、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不准收,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工作,由公司或厂家办理收费手续,并向学生出具合法性票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通知说,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收费举报电话:12358或海口市第三纪检组:6627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