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熙通讯员粤水婷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广东省发改委、经贸委和水利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印发了《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下称《定额》),明确自2007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
相关稿件:广东省开展用水定额试行工作
2007年1月,由广东省水利厅、发改委和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按《通知》要求,印发《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定额》),自2007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这是我省在推行节约用水工作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上的重要一步。《定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发改委、经贸委《关于开展全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而制定的。本定额涵盖了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各用水行业,是我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计划下达、用水及节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础依据。由于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几年来,我省的水资源问题日益严峻,不少市、县已经出现季节性供水不足,并且有蔓延之势。但是,当前我省的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并存,节水意识薄弱。因此,在全社会提倡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非常急需。《定额》的试行,有利于加强广东省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立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指标体系,促进社会各行业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减少废污水排放量,保护水资源,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省水文局作为广东省用水定额编制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定额》的编制和完善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实地调查了两千多家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户,收集了大量国内外用水资料,并广泛征求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最终圆满完成了编制任务,为我省在推行节约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新闻来源:广州日报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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