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旭何照新)准备结婚的吕某为了美丽去做瘦脸手术,不料脸上留下疤痕。为此,她把整容专家陈焕然告上了法院。记者今天获悉,经石景山法院调解,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任整形外科医生陈焕然补偿了吕某30万元。
据吕某介绍,2006年3月22日晚,陈焕然给她做了瘦脸整容术。3月25日揭去纱布后,发现她的双颊留有大面积疤痕,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疤痕仍明显存在。经法医鉴定,已构成8级伤残。吕某还表示,她本来是想在结婚前做双眼皮手术的,但陈焕然鼓动她做瘦脸手术。
对吕某的指控,陈焕然予以否认,他说自己没有给吕某实施瘦脸手术,而且吕某所称疤痕形成时间(术后3天)完全违背了医学科学规律。但是,陈焕然说,考虑到自己曾为吕某进行过面部疤痕的治疗,且疤痕治疗效果不够理想,愿意给予经济补偿。
经法院主持调解,吕某和陈焕然于2月16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焕然一次性给付吕某30万元。当天下午,陈焕然就通过银行将30万元支付给了吕某。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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