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胥金章、郭建军)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下发《“十一五”期间推进军队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会化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能利用民用资源的就不自己铺摊子,能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体系的就不另起炉灶,能依托社会保障资源办的事都要实行社会化保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抓好军队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会化各项工作的落实。
《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一是生活保障社会化。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稳步推进驻大中城市作战部队商业服务和营房保障社会化,逐步扩大小远散单位医疗保障、油料保障社会化范围。二是通用物资储备社会化。到2010年,军队经费储备比例达到15%左右。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将交通、电力、通信等纳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军队除保密工程外,其他项目面向市场实施工程招标采购。四是公务用车社会化。“十一五”期间,选择部分驻大中城市的机关、院校、医疗和科研单位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五是非公务电话通信保障社会化。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或单位逐步实行军队非公务电话通信保障社会化。(下转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