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2月2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法委员”陈金德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为建立廉能“政府”形象,有提高“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资格限制的必要,因此将提案修改“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明确规范犯贪污治罪条例,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刑尚未确定者,就算尚未定谳,也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参选人。
据报道,“绿委”提案修正“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二十六条”,一旦获得“朝野”支持、修法通过,不分国民党、民进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将一并纳入规范,不过,该条文修正过关后,首当其冲即是因首长特别费遭起诉的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此国民党是否支持,恐有变数。
陈金德指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一般公务人员若遭停职或休职,就不得登记为公职参选人,同时地方制度法也规定,基层村里长只要犯贪污治罪条例,一审遭判有罪就要停职。
陈金德进一步指出,现行条文规定,受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为“总统或副总统”参选人,但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依贪污治罪条例遭起诉,却还想选“总统”,非常不合逻辑,“若马英九一审遭判有罪,还能参选总统吗”?
民进党“立委”郑国忠表示,若能修法成功,将是建立廉能政府的里程碑,马英九想当“总统”参选人,就应以最高道德标准检验,希望朝野政党理性讨论修法,不要在程序委员会封杀,让提案付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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