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介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特点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在27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这次改革把农村的义务教育真正、全面的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二是这次改革在机制上进行了创新,特别是它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的责任,实行了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经费分担的方式。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经费分担,中央充分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状况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了倾斜支持。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而且这五年改革,刚才讲的2182亿,中央财政拿的钱占了57%,地方财政拿的占43%,中央拿大头,这是第二个特点。
三是这次改革中,在改革经费管理方式上,实行了“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办法。经费省级统筹,表明了省一级的政府在这次改革当中的地位、作用非常的重要。省级财政第一要统筹落实好中央下达的资金8:2也好,6:4也好,5:5也好,中央下达的资金要统筹落实到农村学校去。(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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