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李薇薇)科学技术的运用,日益增强我国公安机关的“实战能力”。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利用刑事科学技术侦破案件数量年均增长13.9%。
记者从27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科技大会上了解到,我国警务工作中“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不仅大力增强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还增强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行政管理及服务群众的能力。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十五”期间,在全国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建成报警与监控系统21万多个,预防、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0余万起。截至2006年底,已有83.5%的县(市)、51%的地(市)公安机关实现了110、119、122“三台合一”,浙江、河南、上海、海南、宁夏、福建、安徽等地已全部实现“三台合一”,有效地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指挥调度和快速反应能力。
此外,在出入境管理方面,初步实现了“业务处理流程化、证件制作数字化、信息交换自动化、数据共享网络化”。交通管理中提高了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了证照办理效率。边防、消防、警卫等部门的科技装备水平也有较大幅度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