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交通和邮电业
交通运输业平稳发展。全年全社会运输周转量153.99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8.45%。旅客周转量107.36亿人公里,增长8.50%,其中铁路38.07亿人公里,增长6.49%;公路50.63亿人公里,增长9.19%;水运0.047亿人公里,下降61.43%;民航18.61亿人公里,增长11.43%。
邮电通信事业发展提速。全年全市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5.69亿元,比上年增长16.56%,其中电信完成业务总量52.22亿元,增长16.90%。全市局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229.04万门,增长5.69%。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254.21万户,增长16.31%。年末移动电话用户377.92万户,增长19.27%。固定电话普及率为40.3户/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为59.9户/百人,分别比上年提高5.1户/百人和8.9户/百人。计算机互联网络用户继续增长,年末用户达88.29万户,增长23.12%。
七、对外经济与旅游
外贸进出口总额稳步增加。全年全市进出口总额(海关口径)为29.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出口总额19.30亿美元,增长21.0%,进口总额10.00亿美元,下降8.1%。市归口管理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总额为23.42亿美元,增长16.8%,其中出口总额14.04亿美元,增长39.4%;进口总额9.38亿美元,下降6.0%。在全市出口总额中,机电产品5.53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4.44亿美元,分别占出口总额的28.7%和23.0%;在全市进口总额中,机电产品6.87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2.72亿美元,分别占进口总额的68.7%和27.2%。
招商引资成效突出。全年全市利用外资项目(企业)达206个,比上年增加56个;合同引进外商直接投资17.63亿美元,增长12.2%;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2.03亿美元,增长33.3%。全年新增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项目472个;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为203.10亿元,增长15.2%。
旅游业健康发展。全年全市接待国内旅游者262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2%;国内旅游收入197.95亿元,增长13.1%;接待入境旅游者40.63万人次,增长59.0%;国际旅游外汇收入3.08亿美元,增长52.5%;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222.6亿元,增长16.5%。
八、金融和保险业
金融业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全年全市金融机构现金收入5643.60亿元,比上年增长8.02%;金融机构现金支出5545.70亿元,增长8.05%;货币回笼97.90亿元。存贷款余额稳定增加,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合计,下同)2756.80亿元,比年初增加433.3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余额1093.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8.62亿元;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482.50亿元,比年初增加426.4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854.34亿元,比年初增加112.45亿元,中长期贷款1495.71亿元,比年初增加275.60亿元。
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全年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收入35.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财产险收入9.78亿元,增长14.3%;寿险收入21.20亿元,增长21.6%,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收入4.54亿元,增长24.5%。赔付费9.69亿元,增长24.9%,其中财产险赔付6.18亿元,增长19.2%;寿险赔付2.18亿元,增长45.6%,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赔付1.33亿元,增长24.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年末全市拥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82个。全年全市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238项,远大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中联重科被纳入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试点,长沙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迈入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行列。专利申请0.47万件,比上年增长18.12%;授权专利0.31万件,增长102.07%;签订技术合同2200项,成交金额24.58亿元,增长45.10%。
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市共有普通高校45所;普通高中96所;初中学校226所;普通小学1217所。全市普通高校在校学生41.81万人,比上年增长6.02%;在读研究生3.32万人,增长17.21%;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4.80万人,增长2.67%;普通初中在校学生15.91万人,下降20.85%;普通小学在校学生36.61万人,增长8.10%;幼儿园在园幼儿8.92万人,下降0.39%。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初中入学率10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秋季免杂费入学达28.95万人,农村学校饮水改造209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实行一费制全免的人数达20.70万人次,做到了应免尽免。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艺术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12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2个,博物馆14个,档案馆14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16.59万卷(件),比上年增长9.33%。广播电视事业保持较高发展水平,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7.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8.0%,提高0.1个百分点;有线电视用户达51.80万户。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557个,比上年增加38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52个,减少8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2个,与上年持平;妇幼保健机构11个,与上年持平。卫生技术人员3.12万人,增加0.23万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27万人,增加0.06万人;注册护士1.05万人,增加0.08万人。卫生机构床位2.88万张,增加0.14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2.72万张,增加0.17万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3.71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4.60张。
体育事业取得新进展。全年全市举办县以上运动会64次。年末拥有体育运动学校80个,公共体育场馆319个,等级运动员发展人数为260人,等级裁判员发展人数为50人。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年末全市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5181.48公顷,比上年增加462.18公顷,增长9.8%,其中公共绿地面积达1589.86公顷,增加209.26公顷,增长15.2%。建成区绿地率达33.87%。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9.27%,成为中部地区首个、全国第三个“国家森林城市”。全市拥有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6个,自然保护区1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93万公顷。建成烟尘控制区26个,烟尘控制区面积206.8平方公里。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24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146.0平方公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地表水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达100%。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数量平稳增长。年末常住总人口646.5万人,比上年增长1.13%。户籍总人口631.00万人,增长1.62%。人口出生率为11.13‰,死亡率为6.93‰,自然增长率为4.20‰。城市化率为56.50%。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居民消费结构继续升级。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4元,比上年增加1490元,增长12.0%,剔除物价因素,城市居民收入实际增长10.8%。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8915元,增长10.9%;经营净收入1151元,增长3.8%;转移性收入3557元,增长18.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0元,增加1020元,增长10.6%;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3512元,增长11.9%。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6%,下降0.8个百分点。在城市居民消费分类中,食品消费增长7.8%;衣着消费增长8.9%;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增长9.1%;医疗保健消费增长10.0%;交通和通讯消费增长15.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增长6.5%;居住消费增长27.9%;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增长7.3%。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3辆,家用电脑56.5台,使用互联网42.0条,分别比上年增加2.0辆、8.0台和10.8条。人均居住面积28.29平方米,增加0.61平方米。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38元,增加703元,增长14.85%,增幅提升1.5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5653元,增长15.18%,其中工资性收入2657元,增长27.62%。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74元,增长9.79%,在消费分类中增长最快的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和交通、通讯消费支出,分别增长59.91%和24.1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0%,下降2.6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95辆,家用电脑8.40台,移动电话机161台,分别比上年增加0.95辆、0.40台和50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3.4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00平方米。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继续高于城市居民增长速度,领先幅度为2.85个百分点,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继续扩大,2006年由上年的7699元扩大为8486元。
社会福利、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115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0.61万人。改扩建敬老院28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户1500人。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50.09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完成1.36万平方米。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248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84个。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420万元;接受社会捐赠3421.44万元,比上年增长42.63%。全市财政完成预算安排“低保”资金8769万元。全年全市参加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下同)失业保险人数达56.7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00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69.61万人,增长6.54%,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91.03万人,增长11.55%。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0.12万人(城镇加农村)。全市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8294人,符合省定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金发放1164人,全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150635人,放弃再生育奖励费发放1030户,发放到位率均为100%。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长沙市统计局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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