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全省试行"定额用水" 不直接干预个人用水
奥一网讯 从明日开始,广东将试行“定额用水”,试行期两年。该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读者十分关心超额用水后价格如何的问题。对此,昨日省水利厅表示,本次用水定额只是为全省各行业、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节约用水管理和用水定额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性标准,而非针对个人用水的直接干预。
据介绍,日前出台的《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定额》)规定了工业取水、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公共用水、农林牧渔业用水的定额指标。但是,《定额》不是对个人用水直接干预,而是为我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计划下达、用水及节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在试行期间,各地凡涉及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计划下达、用水及节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原则上必须以《定额》为技术基础依据。
《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定额》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展计划用水工作,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的办法,探索和建立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单位)、居民和农户的节水意识。据了解,《定额》是综合各市调查、测试资料的基础上初步制定,是全省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今后在使用中还将不断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