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倪秀萍)按物价和卫生部门规定,明天南京地区各省属、市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开始实行单病种限价。昨天,记者了解发现,目前省属医院都已准备完毕,各家限价病种已出台,但市属医院大多表示限价病种暂未最后敲定。
据了解,根据省卫生厅、物价局的要求,此次我省一共对28种单病种进行了限价,涉及在宁医院35家,包括10家省属医院,10家市属医院和15家区属医院;其中三级医院每家至少选择其中10种执行,二级以下医院则至少5种。
昨天,记者从省属几家大医院提供的材料上发现,各家都严格按照规定拟出了限价病种,但同一病种在各家的限价收费也有所不同。如单眼白内障手术,物价部门规定不准超过4200元,省人民医院、南医大二附院的收费价格都取了上限为4200元,省中医院则为4100元;如子宫肌瘤,限价标准为6000元,省人民医院、南医大二附院、中大医院都取了这一上限,而省第二中医院限价则为5600元。
不过业内专家提醒,虽然各家收费有高有低,但可能其中的服务也不太一样,患者还是尽量选择自己所信任的医院,而不能单纯看价格高低。
据介绍,所谓单病种是指单纯性疾病,无合并症及并发症。单病种限价收费是指单病种患者住院诊疗过程中,患者确诊入院到出院时,一次性交纳单病种限价的费用。本次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诊疗费用另行结算)未超过本院备案公示的限价标准,按限价标准结算;超过限价标准的,除路径规定的中止限价的情况外,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本限价收费目前只针对自费就医的患者。接受限价病种的患者,需与医院签订“单病种限价协议书”,患者出院时,按此协议书明确的限价水平提供诊疗结算票据,不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该人士还特别指出,“单病种限价诊疗”与“非限价治疗”同样存在不可抗拒的医疗风险、并发症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若在住院过程中,患者经检查确诊合并或并发其他疾病,均不属单病种限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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