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被他人擅自使用自己肖像权,歌手孙悦将广东诗丹服饰有限公司和天津两家销售商告上法庭,索赔260万元。
孙悦在起诉书中说,去年7月、11月,分别在天津和平区两处服饰店买到标签印有自己肖像的“诗丹服饰”。
孙悦认为,诗丹服饰生产者和销售者未经许可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肖像的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为此,她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家单位撤掉侵权物,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60万元肖像使用费。
昨日下午,诗丹服饰公司办公室张先生表示,之前曾与孙悦签订过使用肖像的合约,公司可以在服饰的标签和手提纸袋上使用孙悦的肖像,为此公司支付了几十万元肖像使用费。不过在合同到期后,公司已主动停止了肖像使用。孙悦在天津发现的涉案服饰应是销售商没有卖完的积压货,公司对此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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