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28日讯
(记者吴跃)昨天下午获悉,由省卫生厅、监察厅、纠风办、发改厅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议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出台,使药品集中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该方案指出,所有参加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都必须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采购所需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外),不得从网上交易平台以外采购中标及入围药品,不得采购非中标及入围药品,不得指定本单位的药品供应商。另外,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药品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服务竞争,实现药品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服务与网上交易分离。
据了解,我省自1999年年底开展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及网上交易以来,全省先后开展了8次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药品采购价格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早期降幅达到29.98%,近三年平均降幅在前期降幅基础上下降12.82%。(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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