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刘波通讯员何林文/图)昨日,因偷窃手机,65岁的刘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拟呈报劳教。而此次,已经是他七年来,第五次入班房了。
2月26日,泉州市区东街元妙观。“哎呀,我的手机呢?”上午10时许,一名正在打斋面的中年妇女突然惊叫起来。
“喂,你好,这里是派出所。”话筒里传出声音,“这是你的手机吗?那你来认领吧,我们刚刚从一个小偷手中查到这部手机。”
泉灵通在几分钟内就失而复得,这是怎么回事呢?小偷又是谁呢?
原来,当这名妇女打斋面时,一名65岁的老头将她的泉灵通偷走。老头的一举一动被一名市民目睹,他迅速报了警。正在元妙观执勤的鲤中派出所民警和联防队员闻讯赶到,将老头当场抓获。
老头承认偷窃了该中年妇女的泉灵通,目的只想换钱花。民警还查明,从2000年7月起,家住市区海滨街道的刘某某曾四次分别在泉州、惠安、安溪等地的医院里偷窃手机,而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或被法院判处拘役。这次是老头第五次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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