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沈消轩 肖宝 王芙蓉 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中国消协、省消协和南京市消协联合抵制返券促销,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响。但南京一些商家表示,“暂时不会停止返券促销,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
质疑一:涉嫌价格误导
“买100返100”,王小姐一看到商家的返券促销广告,就以为商场在打5折。但其实并不是。法律人士指出,《消法》和《价格法》中都有规定,商家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买100返100”等的返券标示,极易让消费者造成所售商品打5折的误解。返券的总折扣率是随着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多少、额度、次数各不相同,处于不断变化中,难以清楚标明。
质疑二:涉嫌“变相搭售”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返券活动中,取得返券的消费者却不得不再次购物。最令人头痛的是,想买的东西很难恰好等于返券的数额,要么放弃剩余返券,要么只能再添现金,这就涉嫌“变相搭售”和“捆绑搭售”。
质疑三:涉嫌价格歧视
在返券活动中,由于交易规则过于复杂,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年龄职业各不相同,面对同样的商品,只因本人能力有限,就要向经营者付出更多的费用,这就涉嫌违反《价格法》中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质疑四:涉嫌违法发行代币券
代币券是我国明令禁止发行的。法律人士说,商场印制的返券也是代币票券中的一种,虽然只限在商场内使用,但却具有货币的一般属性。这种随意发行返券的做法,容易助长不正之风,引发偷税漏税等社会问题。
质疑五:涉嫌低价倾销
据业内专家反映,商业零售业的正常毛利率是20%左右,返券促销所能承受的正常额度也就是“满100返20”左右,超过这一标准,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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