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杨薇通讯员麻文辉)借贷给他人的钱款无法收回,债主便对债务人施以拳脚。近日,家住永宁县望洪镇的吴某因自己的冲动行为,受到了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治安处罚。
2月25日下午,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县城东环路口处有人打架。
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只见两名男子正在大街上纠缠厮打。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经询问得知,一年前,吴某经熟人介绍,借贷给同乡胡某几千元钱,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但借款到期后,胡某却以无钱为借口,多次躲避吴某的讨要。后来,胡某干脆不接吴某的电话。眼看借出的几千元钱要打水漂,吴某心急如焚,托人四处打听胡某的行踪。25日下午,吴某终于在街上找到了多日未见的胡某,两人因还钱的问题言语不和,吴某一气之下便对胡某一顿拳打脚踢。结果,吴某非但没有如愿拿回借出的钱,反而因殴打他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