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返券促销
消协呼吁限定商业促销时限
本报讯 (记者杨滨) 在全国应明令禁止返券促销,立法限定商业促销的次数和时限,改“明码标价”为“明码实价”。中消协联合北京市消协今天“三评”返券促销,提出三点建议。
返券促销带来了很多不利后果。一是促成了“黄牛党”的兴起。由于普通消费者不愿浪费时间、精力与商家周旋,就以私下交易、自愿结合的方式凑齐返券,给了“黄牛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黄牛党”的加入引发了交易秩序混乱,增加了购物过程中的不安定因素。二是经常性的返券促销使消费者无法判断商品和服务的稳定价格。还使消费者对商品降价的预期不断提高,以致“不促销不购物”,影响消费信心。三是商场之间价格战频发,争相提高返券促销额度以抢夺有限的客源、扩大销售量和营业额,商业秩序陷入怪圈。一些厂家和供货商为应付商场的促销活动,提高原价再返券,加剧了市场诚信的缺失。
中消协2006年3·15期间开展的网上调查显示,有93.33%的人认为商家促销活动中对原价和现价的标注不可信;68%的人认为应对商业促销进行次数限制。
中消协、北京市消协因此呼吁:一,在全国明令禁止返券促销,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有关规定,早日在全国范围内终结返券促销。二,立法限定商业促销的次数和时限。商家不断推出特价、打折、兑换积分、抽奖、赠品、限时抢购等活动,消费者难以知道商品的稳定价格,对商场的价格失去信任感,最终导致市场经济的运行不畅。因此建议,对所有的商业促销活动做出限定,明确规定商家每年的促销次数及每次的促销时限,同时加大力度打击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三,改“明码标价”为“明码实价”。由于对原价规定的不够科学,商家通过频繁、多样的促销方式,使“明码标价”未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所谓“明码实价”是指清楚、明确地标明商品的最终成交价,该价格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除一年中有限的促销时段外,应维持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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