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口市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作“发展、稳定、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优化就业政策、增强服务手段入手,想方设法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力促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是加强就业指导,通过网上发布和现场发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南》等形式,使毕业生清晰了解报到、落户、派遣等就业程序,提醒择业期满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是深入调研,根据按需招考的原则对师范、医药类毕业生坚持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将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教育、卫生事业的一线。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将优秀毕业生吸纳到公务员队伍。
三是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精心筹备、组织好每月定期招聘会的同时,根据供需情况,适时增加招聘场次或举办专场招聘会,并对入场应聘毕业生一律免收门票,尽可能多地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择业洽谈平台。同时,作好毕业生的求职登记工作,增加人才库的储备,为毕业生择业、单位用人提供双重便利。
四是充分挖掘网络求职的优势,以龙口人事网为依托,积极开拓网上人才市场,为毕业生提供网上就业平台。现已有4000多名毕业生通过网络发布了求职简历,100多家企业发布了招聘信息,网上人才市场已初具规模。
五是继续推行和完善人事代理制度,解决择业期满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在人事关系、档案、劳动保险、晋升职称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合理流动,灵活就业。
六是明确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龙口市二○○六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规定,自主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3年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职业除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是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其子女符合入学、入托条件的,可就近安排入学、入托;愿到城区入学入托的,不增加额外收费。
八是完善毕业生就业配套保障机制。《龙口市二○○六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规定,毕业半年以上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中心提供的就业服务。对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短期内就业仍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免费接受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依托技工学校和其他专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提供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因患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确定无生活来源的毕业生,可向市民政部门申请,由民政部门参照该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性生活救济。(国延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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