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南京籍2007届普通高校特困家庭的毕业生,从今天开始可以申请就业援助。昨天,南京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申请援助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来自两类家庭:一是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二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
据介绍,申请就业援助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毕业生户口暂在学校的)、毕业院校提供的《双向选择推荐表》及个人求职简历等材料。申请的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之前,地点在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305室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昨天,人事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就业援助的人员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南京籍的2007届毕业生;第二是毕业生毕业于普通高校;第三是毕业生必须是来自由南京市总工会或南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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