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东省发改委、经贸委和水利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明确自2007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
据《广州日报》报道,实行定额用水是“九五”期末跨“十五”期间广东省决策层就酝酿、规划、编撰的战略方案。
根据试行的定额方案,从3月1日起,在城市及居民用水方面,按城市居民人口数量分为超大、特大、大、中、小、镇等6个档次,城市越大居民用水标准越高。以广州为例,广州拥有超过900万常住人口,属于超大城市,按照这个档次,广州居民每天的人均用水量为210升。
此外,方案规定,各城市可以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水资源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在定额值上下浮动15%范围内取用。定额试行两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最终修订用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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