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建委通报了对富士康A04厂房工程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决定给予事故责任单位———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的处罚,并吊销该工程项目经理吴振华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2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富士康A04厂房工程发生一起施工人员高处坠落事故,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的木工陈园林在结构顶层施工作业时,从25米高处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富士康A04厂房工程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为6层框架结构,由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施工、四川兴政劳务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市建委现场调查后认定,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顶层作业面安全防护不到位,高处作业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未对作业人员陈园林进行安全教育。
为此,市建委决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责成中扶建设公司立即对该工程全面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中扶公司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记入市建委不良信用系统记录;暂扣中扶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吊销该工程项目经理吴振华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记入市建委不良信用系统记录,暂停该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15天;停止该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许传忠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执业6个月。
北京市建委表示,今后,对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以及没有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职责的监理单位和项目监理工程师,市建委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停止承揽新的工程、停止或取消执业资格等高限处罚,从严打击违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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