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雨)3月底之前我市42个区县的65万农村人口将领到低保金。市民政局介绍,2007年3月底我市各区县将完成农村低保对象审批、发证和救助金发放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持有我市农村居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平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有部分区县的农村人口已经享受到了低保金,其中高新区的发放水平是全市最高的,达到人均每年2400元。九龙坡区也达到1200元/年。市民政局人士介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按家庭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农村低保的差额进行救助。具体的标准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随着经济发展作适当调整。但2007年,全市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不得低于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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