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B29277小轿车在渝黔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 市高管处 供图
本报讯(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唐春红)轿车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被查获拒交罚款,市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市车辆管理所江南分所,对3辆轿车进行司法查封。
超速48公里被查获
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三大队负责人介绍,2006年1月26日上午10点多钟,一辆渝B29277小轿车在行驶至渝黔高速公路8公里加500米处,被电子警察拍到时速为128公里,而渝黔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
随后,三大队通过邮寄违法行政罚款通知书,告知驾驶员因超速被罚款200元,但驾驶员至今都没有缴纳罚款,目前,加上滞纳金达1500多元。另有两辆车情况类似。
通过多种方式告知
“车辆在高速公路超速,我们一般通过多种方式告知驾驶员。”三大队负责人介绍,一是邮寄违法行政罚款通知书;二是通过高速公路网站公布车牌号码;三是通过媒体。但3辆轿车的主人卢某、赵某、黄某三人至今都没有缴纳行政罚款。无奈之下,去年11月14日,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三大队才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3人拖欠缴纳的行政罚款,江北区法院于去年12月10日裁定准予执行三大队行政处罚决定,3名当事人仍拒不履行。
首次强制执行超速车
据了解,这是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三大队首次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执行方法。三大队负责人提醒:若被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应尽快到执法机关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罚,执法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超载车驾驶员持两本行驶证被查获
本报讯 (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唐春红)昨日,市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查获一辆超载客车,该车驾驶员竟手持两本机动车行驶证。
前日晚8时许,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七大队在例行检查时,在涪陵收费站入口处,拦下一辆车牌为渝B61374的大客车,经清点,该车满载35名乘客。在对该车的证件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车驾驶员竟有两本行驶证,一本核准人数是33人,另一本是35人。后经技术查验,核载35人一证是假证。
七大队执法人员称,这是他们查获的首例利用伪造行驶证逃避超载处罚的案例。
执法人员提醒车主,合法经营才是正道,对于企图利用伪造行驶证超载的,一经查实,车主将面临10~15日的治安拘留,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