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昨日,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事局发布《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全市招考计划为257名(经省人事厅批准,原招考计划减少1名),其中市直机关164名,区、县(市)93名(含乡镇机关19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07年3月6日至8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市直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区县、乡(镇)机关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需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须于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文凭。记者储文静实习生邓超
详见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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