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将市县义务教育教职工的理想工资从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3600元
全国中小学开学在即,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免费上学,春季学期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免除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的资金92亿元,为贫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14亿元,日前已经预拨到各地。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在日前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去年我国西部地区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从今年起,国家将对中东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及对家庭贫困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同时保障教职工工资、提高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并建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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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的学杂费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8:2分摊,中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6:4分摊。”赵路说,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预算,及时拨付资金。今年春季开学,中央财政预拨了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92亿元;在地方承担的资金中,中东部地区省级承担资金也超过了一半,其中中部地区接近70%。
赵路说:“同时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公用经费在过去大多靠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安排,财政并没有在公用教育经费上安排经费。”
此次改革要求同步提高的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与免除学杂费分摊比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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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路解释,目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有一个基本支出标准,中央财政已根据各省不同情况安排了一部分公用经费;到2009年,中央财政将统一制定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生平均每人300元、初中生平均每人500元。
另外,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补助,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能够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对此,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也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在解决教师岗津补贴方面,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将市县义务教育教职工的理想工资从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3600元。
他说:“原来收学杂费时,有些地方给老师发的岗津补贴是通过学杂费解决的,学杂费免除以后,不许学校拿公用经费补助发教师津贴了,这样教师收入面临减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田祖荫解释,公务员工资改革以后事业单位包括学校都要进行改革,将教职工工资纳入财政,可能一些地区在一段时间内会出现不升反降现象,但这样的问题不会长远。
另外,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方式也有所改革,赵路介绍,经费实行了“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办法,省级财政要统筹落实好中央下达的资金,并制定地方具体管理办法,一直落实到学校;管理以县为主,负有具体管理、使用、监督义务教育经费的权利。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为了监管好此次下拨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教育部国家教育督导团将于3月初开始检查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落实情况,并督促地方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建立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
“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是我们这次督导的重点,我们查的是地方政府分担资金能否到位,是不是将这个资金打足了。”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郑富芝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央拿了大头;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央与地方分成6:4,中央财政可以如期到位,但地方政府分成比例资金能不能到位却是最核心的。”
赵路指出,去年各级财政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安排了361亿元资金,用于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
尤其“免学杂费这一项,西部地区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每个初中生减负180元;同时免费教科书学生,小学生平均减负210元,初中生减负320元。”赵路说。
田祖荫昨天还介绍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免时间表:
从2008年起,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该省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要求,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的覆盖范围;
2009年,中央要出台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一些省市如果省里面定的基准定额低于国家定的,中央和地方一起建立共担机制;
2010年,公用经费基本定额全部执行到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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