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2月27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2007年起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有关情况。
图为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
[赵路]
这次改革有这样几个特点。
1、这次改革把农村的义务教育真正、全面的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不需要通过农民集资搞义务教育;不需要农民的孩子再交学杂费去搞教育;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提供。刚才讲了这次改革是五年,到2010年实现改革的目标。
在这五年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用于这项改革的新增经费累计将达到2182亿。投入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
2、这次改革在机制上进行了创新,特别是它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的责任,实行了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经费分担的方式。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经费分担,中央充分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状况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了倾斜支持。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而且这五年改革,刚才讲的2182亿,中央财政拿的钱占了57%,地方财政拿的占43%,中央拿大头,这是第二个特点。
3、这次改革中,在改革经费管理方式上,实行了“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办法。经费省级统筹,表明了省一级的政府在这次改革当中的地位、作用非常的重要。省级财政第一要统筹落实好中央下达的资金8:2也好,6:4也好,5:5也好,中央下达的资金要统筹落实到农村学校去。
第二,省一级政府要统筹落实好地方政府应当的承担的责任。8:2也好,6:4也好,地方政府应当承担的这部分资金,是什么比例,都要落实好。
第三,省一级政府要统筹制定省内的各项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地方具体的管理办法。这就是经费升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就是以现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以县为主,县一级政府负有具体的管理、使用、监督这块经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