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8日电(记者何春中)在公安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介绍说,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自行车社会保有量为4.7亿辆,其中普通自行车为4.2亿辆,电动自行车为5000万辆。近年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
公安部等六部门今天还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要求各地公机关依法整治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依法惩处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经营业主,堵塞销赃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被盗自行车或者有被盗嫌疑的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