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安部有关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将开展针对自行车盗窃的专项行动,同时逐步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事出有因,用公安部门的说法,我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这已经成为群众“讲着烦、听着忧、想着堵”的大事。
首先,笔者对于公安部门打算下大力气整治自行车被盗问题表示欢迎。为防范自行车被盗,公安部门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几十年前的自行车钢号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此后,由于自行车的普及,这两个制度都被废弃。后来随着自行车盗窃现象的增多,一些地方又尝试恢复登记制度或实施挂牌制度,但收效不大也就无疾而终了。现在,有关部门将自行车管理提到事关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全感的高度来认识,提出了自行车管理的新思路,笔者当然举双手赞成。
不过,对于购销实名制能否落实,笔者心里没底。实名制的作用不是购销时的身份登记,而是查验使用身份是否合法。中国有几亿辆自行车的估计绝不是耸人听闻,这么多车上了马路从何查起?会不会给大多数合法使用者带来不便呢?今年春运前夕,为了解决火车票购买难,打击“黄牛党”,一些人曾建议实行火车票购买实名制。铁道部部长说,实名购票制不可行。谁有这个时间和精力逐个给成千上万的乘客登记查验身份证呀!
依笔者看来,这几年自行车被盗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和打击不力有关。有过自行车被盗经历的人不少,但选择报案的人不多。因为报案的收效很多时候是微乎其微。
还有就不能不提到部分骑车人了。购买来路不明自行车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人贪图这类自行车价格便宜,有的人则是因为自己的车被盗干脆买“赃车”寻求心理平衡。我的车丢了,我去骑别人丢的车。这种心理为盗车者提供了销赃的可能,成为赃车的一大出口。
因此,自行车防盗,靠警方的努力,也要靠群众的配合。而作为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配套而出的自行车购销实名制,当然是越早落到实处越好。
执笔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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