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新规今起实施 重大疑难案件要进行会商会审
本报讯 (记者左颖) 从今天起,《北京市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会审暂行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这一规定,存在较大争议、涉及公共利益、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不规范、法律依据和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等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将进行会商、会审。
这也是市法制办出台的首个针对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的规定。
由于市民法制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本市的行政复议案件数字连年上升,仅去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就达2531件,其中由市政府直接受理的有356件,而在2004年这个数字为286件。另外,由于住房建设与消费越来越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在行政复议的各类案件中,建设系统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幅最为明显,近三年每年均以超过50%的速度在递增。
据市法制办复议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新规可适用于六类行政复议案件,分别为:存在较大争议的;涉及公共利益、群体性等有较大影响的;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不规范具有典型性的;法律依据和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拟决定中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确认不作为、责令履行或者终止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情形案件。
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告诉记者,这个规定的实施不仅能令行政复议司法程序更加完善,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内部的自身监管,同时也能更有效地减少行政诉讼的数量。而市法制办复议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以往的行政复议案件大多通过书面审理,审理的质量不可避免地受到案件处理人个人水平的制约和影响。这个规定实施后可以通过集体审理、聘请专家的方式更好地保证复议案件审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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