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3月至7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这是记者在公安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专项行动期间还将采取建设施、开渠道、定规范、严责任的措施。
通报表明,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为5000元,这是公安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奖励公告。
奖励标准分四个级别: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公民可通过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或登录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主页,进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公安部举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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