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安学、通讯员谢联胜报道:今后购买、销售自行车,将推行实名制!昨天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今年3-7月,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对一些长期存放不用的自行车,公安等部门将组织清理后公告一段时间,如无人认领,修理后即捐赠学校或者困难群众。
自行车长期不用或将送人
扶持正规的二手自行车交易,让有需求的群众能在正规的渠道买到二手车。同时,对一些长期存放不用的自行车,组织清理后公告一段时间,无人认领修理后即捐赠学校或者困难群众。逐步制定有关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主要是制定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规则、自行车购销实名制管理办法、自行车管理系统信息标准等。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对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实行“一票否决”。
明知黑车而购买将要重罚
昨天,公安部等同时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该通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被盗自行车或者有被盗嫌疑的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严惩;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何谓“明知”是自行车?通告说,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以视为应当知道是被盗自行车的情况有: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盗窃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在昨天开始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上缴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否则,一经查获依法从重处罚。
举报自行车盗贼可获奖励
公民举报盗窃自行车、销售或窝藏被盗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依照《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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