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并 漫漫艰辛十二年路
两税合并就是指内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适用的“外国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要合二为一。
长期以来,我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两套税制,对外资颇为照顾。
早在2000年前,财政部就已经着手调研两税合一的可能性。后来碰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由于担心影响引资力度,一度停止;
2001年入世后,随着关税大幅降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又被推至台前。从那时起,财政部着手起草合并方案;
2004年8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将两税合并的草案提交到国务院;
2005年1月12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一次会议上高调呼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在他作出这番表述的前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也高调表态,坚决支持内外企所得税制度改革。
然而,不久后便“风云突变”,外资企业对“两税合一”发出了自己的声音。54家在华投资的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向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延长税收政策优惠期,对中国要搞两税合并,表示了不同意见。
除触及了切身利益的外资企业反应强烈之外,来自商务部和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官员的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两税合并进程。他们纷纷在不同场合表达了对两税合并可能影响外资引入的担忧,两税合并的草案最终搁浅。
2006年12月,备受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12月24日将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在2008年获得通过并实施。来源:银行联合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