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电(吕建国记者马北北)日前,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研究中心受首都精神文明办委托,发布“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及市民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观测数据:2005年12月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为65.21;2006年12月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为69.06。
据介绍,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研究是列入《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了2005年11月和2006年11月两次对全市320个公共场所地点、约20万人、18万辆机动车、累计1700个小时的现场观测数据,相比之下,北京公共卫生情况有很大进步,乱扔垃圾和随地吐痰两种不文明现象的发生率分别由9.1%和8.4%下降到5.3%和4.9%。公共秩序中拥挤、行人横穿马路,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明显有所下降——等车拥挤现象的发生率由38%下降到15%,行人横穿马路现象的发生率由24%下降到11%,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发生率由22%下降到11%。公共交往方面,市民彼此谅解、宽容,相互友好帮助的现象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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