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和其他学生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各学校对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要建立学籍档案,使这些孩子享受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的公平权利,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浩在解释一份新颁发的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时说。
近年来,随着各地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和父母一起前往乌鲁木齐的农民工子女人数不断增加。2006-2007学年,就读于该市的农民工子女人数有8万名,占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的近1/3,较上学年净增1万余人,加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相当于新增了10多所校均规模在1000人左右的中小学校。
为保证这些农民工子女顺利上学,乌鲁木齐市颁布了关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在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学并免收借读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杂费,并要求6个相关部门协同落实:公安局提供农民工和适龄子女居住有关证明;发改委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列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和教育部门检查学校收费情况;财政局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组织、登记并督促农民工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
在乌鲁木齐市开了一家蔬菜批发小店的四川籍农民工田建荣欣慰地说,自己7岁的女儿已经在市二小顺利上了学,没有交额外的借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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