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国税局新举报奖励办法昨起实施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通讯员肖雨郦丰)2004年的一天,一名举报人拿到国税部门发放的10万元奖金,这是迄今为止,也是厦门市国税局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设立以来,发放的最高额度的举报奖金。
据了解,新的举报奖励办法与旧的奖励办法相比,举报奖励的标准及奖金计算办法将更加细化,明确税款没有直接入库的奖励标准,使实名举报成为打击偷税漏税违法行为的一把“利剑”。
厦门市国税稽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这几年举报受理的情况来看,批发零售行业拒开发票是举报的焦点。主要原因是该行业主要是个人消费,现金交易比较多。另外,近年来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集中的地方新增了一定数量的商贩、经营户,商家拒开发票案件的数量有所增长。
据了解,厦门国税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成立近3年,累计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4000多万元,兑现举报奖金20多万元。仅2006年一年,举报中心共受理了举报案件350多件,查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1100万元。其中社会公众举报案件共276件,几乎占举报中心全年受理案件数的八成,在这当中实名举报的情况较多,从一个侧面说明公民的税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越来越高。新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实名举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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