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年开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而本月将成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最后时间段。
昨天,记者从南京地税部门获悉,目前已经有12000余名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
据介绍,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只需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款、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南京市地税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该局的最新数字,南京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富人超过4万名,但目前来申报的人数相比而言并不多。目前,该局已经通过相关途径给这些富人发送了“提醒函”。同时,这位人士提醒说,根据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史忠明 陈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