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并制定了一系列的纳税服务措施,方便纳税人。全省广大纳税人踊跃咨询,积极申报,截至2月12日,全省共有10587人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补缴税款1450万元,并为31人退抵税款5万多元。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所得包括哪些项目?
凡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的,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因此,除了您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外,请核对自己是否还有其他的收入,如转让二手房、股票转让所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等,这些都是需要申报的。
二、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时都要报送哪些资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主要有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华侨和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身份证件等。
3、对于委托中介机构、扣缴单位或其他个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报送委托协议书;委托人为个人的,还应报送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对自行纳税申报时需要补缴税款的,是否处罚?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在自行纳税申报期限内,纳税人仅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不再进行罚款和加收滞纳金。
五、地税部门能为纳税人的信息保密吗?
目前,地税部门已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工作制度和内部工作纪律,涉及申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每个工作细节,请纳税人打消顾虑,放心申报。
六、纳税人如何取得纳税申报表?
自行申报报表的取得可以通过到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地税网站下载等多种形式取得。
七、纳税人必须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申报吗?
为方便您办理申报手续,地税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邮寄申报、上门申报两种申报方式。在申报期限内,凡所申报的所得已全额正确完税,不涉及补退税款的,您可以采取邮寄申报方式履行申报义务;其他情形的,您应到所属的主管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除正常的工作日外,3月17日、24日、31日地税部门还将开放办税服务大厅,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此,地税部门再次提醒大家,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是今后建立个人诚信档案的重要依据,请广大纳税人如实申报自己的所得及纳税情况,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自己的权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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