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发难公共部门
未设警示牌汽车频频熄火 车主怒斥有关部门不作为
本报记者 万朝晖 实习生 陈青兰
“一条连接高速公路和湘乡市城区的主干道,竟任其水淹长达10多天,真不知道管事的人干什么去了!”2月25日,郴州的湖南长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加河先生见到记者时气愤地说,因为自己的奔驰车的发动机进水后损毁,他的这个年过得非常郁闷;而更换新的发动机,他必须为此付出50多万元的巨款。
2月26日,记者来到湘乡市进行采访调查。
水淹奔驰车 发动机报废
事情还得从2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日)说起。这一天,为了帮助年已72岁的父亲完成一个心愿,刘加河先生一大早就开着自己的S350奔驰车从郴州赶往湘乡老家。刘先生是湘乡人,父母已和他一起居住在郴州市多年,因此,刘先生也已有好几年未回家乡过年了。
当天下午3时许,刘先生开着奔驰车下了高速公路。“我当时感到好高兴,终于又回到了家乡,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然而,当我正在兴头上时,意外发生了。下了高速公路不远,车开到长桥湾(湘乡地名)附近的铁路桥下时,由于光线较暗,我没有发觉路上积水竟深达六七十厘米,车子在桥下当场熄火……”刘先生说,当时积水区的入口没有设置任何警示牌。他请人将车推离深水区,车辆却再也发动不起来了。当晚,刘先生请人将车拖至奔驰车辆专业维修点,维修师傅告诉他,这台车的发动机可能已经报废,仅更换发动机本身就需要49万余元,再加上工时等其他费用,整个维修费肯定超过50万元!
为什么奔驰车发动机遇水容易损毁?据参与维修的湖南仁孚海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黄华中师傅说,水浸入发动机的缸体后,导致气门堵塞,而做功的连杆却仍在强力工作,因此连杆最终断裂。目前,他们正在与奔驰公司联系,看是否可以更换整套连杆,如果不行就需更换整台发动机。即使可以更换连杆,缸体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损伤。
水中捞出大堆汽车牌照
2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桥湾,此时积水已经退去,但公路边还堆着很多淤泥,可以看出,积水刚刚被疏通。
在事发地附近开着一家小超市的杨师傅介绍,这个地方已被水淹好几回了,这一次淹的时间最长,从2月13日开始涨水,一直到2月25日才被疏通。其间有很多车辆在水中熄火,有一台奥迪车,刚从长沙提回就在水中熄火了。水被抽干以后,疏通的人员从水中捞出数十块汽车的牌照。
有关管理部门有没有在公路水淹的入口处设置警示牌?杨师傅说,从来没有设过。
设警示牌与管理部门无关?
这一路段究竟是谁在管理?记者相继找到湘乡市公路局、城管局,他们都称这里不归他们管辖。记者最后找到湘乡市建设局,该局党组书记张永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永说,这条道路的设计施工均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实施,设计本身是不合理的,因此才造成经常被水淹的局面。目前,这里的排水由湘乡市建设局下属的市政公司负责,这一次水淹的原因是,抽水的管道堵塞,导致无法抽水,因此,堵的时间比较长。
为什么在水淹的时候,不在入口处设置一块警示牌,告知车辆绕行呢?张永说,设置警示牌是交警部门的事,与他们市政公司无关。
在采访时,湘乡市人大一位负责人正好在场,他感慨地说,在湘乡城区的北边入口处,320国道上的铜钱湾铁路桥洞过去经常被水淹,导致交通不畅,如今的长桥湾就像是第二个铜钱湾,长此以往,将会严重地影响湘乡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政府的形象。
律师说法
管理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中国律师协作网总监胡永平律师说,根据该规定结合文中的实际案情,这个路段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作为的行政义务,有能力履行而在程序上未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不作为是行政违法行为之一种,行政主体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或义务,其后果直接侵犯了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合法利益,也侵害了公共利益,是一种侵权责任。只要这种侵权责任造成的客观结果存在,那么,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对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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