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个新年有年味,理由就是远远近近的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也有人说,想想楼下蹿出的“冲天炮”就在自家窗前“炸响”,想想楼上洒下的“火树银花”就在自家阳台“绽放”,这年过得实在有点悬。
诚然,烟花爆竹是中国人过年的特殊符号,是有着深厚的民俗力量,但是美丽带来的伤害同样是清楚无误,否则不会遭到城市的一致抵制。
就拿深圳来说,“解禁”的成本,我们付不起。作为新兴城市,深圳高楼林立,这样的现实迫使我们的消防只能预防为主,火苗蹿起已经意味为时晚矣。“限放”的城市大多是将大面积的空地划作解禁的区域,但是深圳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尤其是关内关外的城中村住宅密度极大,平时的安全压力就已相当巨大。事实上,禁放是大城市的理性选择,深圳最好的例子就是一河之隔的香港。除了维多利亚港的汇演,香港严禁烟花爆竹,毕竟当年连烧数天的木屋区大火是难以磨灭的惨痛记忆。
烟花确实绚丽,爆竹固然喜气,但是别被这种感性的表象迷惑,毕竟它们都是火药的变种,产生的杀伤力有时并不亚于一枚炮弹。有了这样的理性认识,我们应当多一份警觉,绝不能为一己的感性愉悦而毁了他人的祥和。说白了,因烟花爆竹肇事,那是害人害己的“大恶”。深圳的市民必须清楚这样的底线,这座城市没有亮起烟花爆竹的绿灯,任何形式的燃放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作为现代公民,守法是应有的理性。
过年需要喜庆,但是少了烟花爆竹,这年就不喜庆了?答案是清楚无误的。民俗肯定会得到支持,但是这并不表明所有的民俗就符合现代文明的发展,至少我们的城市就容不下烟花爆竹。作为中国发展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移民城市,深圳有条件也有能力对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民俗进行筛选,形成这座城市特有的新年民俗。其实看看世界各国的节日庆祝,有不少活动都能进行“移植”,比如波士顿的马拉松、里约热内卢的大巡游,这些肯定要比放串鞭炮点个烟花更富有感染力。
过个感性刺激的新年这个想法无可厚非,但是追求感性绝不能丢了理性。感性意味着本能的冲动,盲目性是显而易见的;理性代表着符合科学依法办事,是社会文明的具体体现。
深圳这座城市有热情,但绝不冲动;有闯劲,但绝不胡来。富有理性,这是一个人的成熟的标志,同样也是一座城市的成熟标志。如何对待烟花爆竹,我们的选择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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