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3日讯(记者韩云全)记者今天从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制定了《烟台市服务统计报表制度》及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对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了规范,把服务业经济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中。
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服务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等十五个门类。
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市统计局按照“条(部门)块(地方)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对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服务业统计和核算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服务业及部门行业统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直接承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无法划分管理部门的十二个重点服务业行业的调查工作。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是服务业行业统计调查的实施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分别负责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信息传输和软件业、金融业等行业基础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审核、报送工作,市统计局将定期对各部门的会计决算及统计报表进行审核评估,确保服务业基础资料来源全面和数据真实客观。市统计局近期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服务业统计知识培训,使被培训人员理清概念、明确标准,以适应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实施的需要。
郝德军在讲话中强调,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核心和生命,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一是调查覆盖面要全,将所有应调查对象及项目和指标全部纳入统计调查范围。二是统计内容要实,确保调查数据合理真实。三是调查效率要高,迅速及时地上报各类调查数据。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要强化,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统计数据的漏报、缺报。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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